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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茶”与“Tea”的

□ 作者:网站编辑 ‖ 来源:网站编辑美食博客    2015-02-15 16:47:23

从华茶的对外贸易即所谓“外销茶”,当以公元475年土耳其人经陆路商队至蒙古或华北边境,以物易茶为最早的记载,所以现今只有土耳其的“CHAI”,仍遗留我国中原“茶叶”的发音。

外运贸易,由厦门出国的闽南音“TAY”(茶)音,如马来西亚、西班牙、意大利、丹麦等之“TE”;德国、荷兰之“THEE”,法国之“THE”,英、美之“TEA”以及学名之“THEA”;或广州出口的广东音“CHA”,如日本、葡萄牙的发音“CHA”,以及越南的“TSA”等。

所谓“外销茶”或“内销茶”,只是贸易上的相对名词。“内销茶”可以“外销”,“外销茶”也可“内销”。故不宜作为分类的标准。

我国六经不载“茶”字,唐代以前,多以“茶”字代之,如横、舜、游、茗、诧、选、都是茶的假借字或各地土音;再如苦茶、瓜芦、过罗、物罗,与目前云南省尚存在之“高庆”种,均可能为异字的回读音。至唐代苏恭重加修订本草时(公元656-660),才划一为“茶”字,但正式普遍采用“茶”字,当以陆羽所著《茶经》为首倡(公元780年)。

在国外,不论在圣经或沙土比亚的著作中,均无“茶”字。直至16世纪末荷兰出版的《林柯登旅行记》,在其英文读本中,始称为Chaa,虽然:1606年荷兰人自澳门贩卖我国茶叶至爪哇,1610年通过轮船运输茶到欧洲,但直至1644年英商人在厦门港,创办茶叶贸易业务,才采取“茶”字之厦门土音Te (Tay),拼成T-e-a,

中国对茶的早期分类,我国古代的造“字”与“命名”甚有意义,如“楠,苦茶也”之“楠”字从“木”,因我国云南、四川一带的大茶树,均属乔木型。但传播到亚热带的印度、缅甸、泰国等地后。演变成阿萨姆型大叶种。其幼芽及嫩叶,含有较高的黄烷醇类,味较苦涩,适于制造经酬(酶素)的氧化作用的红茶等发酵茶类。

茗等树小如椅子,冬生……”之茗、茗等字从“草”,灌木型,小叶种,冬生,耐寒力强,能在寒带或温带生长;其叶中黄浣醇类含量较低,苦涩味较轻。在我国江北、江南、东南各省,以及日本及俄罗斯等地栽培,适于制成各种不发酵的绿茶或半发酵的青茶等。

可见我国古代先人无论是创造文字,或是替植物等命名,都十分符合科学。

《雨雅》是我国最早的博物辞典,据当代(公元265-419年)所注者“楠,苦茶也……今呼早采为茶,晚取为茗”,这可能是我国茶叶最早的分类。

中国古代茶叶,经文人的诗辞传颂后,更为迅速传播,成为大众普及的饮料。以隋朝诗人张载登成都白菟楼诗:“芳茶冠六情、溢味播九区”,以及唐朝白居易颂西蜀蒙顶茶的诗句:“琴里知微闻绿水,茶中故旧是蒙山”为较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