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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与婚姻有什么关系?

□ 作者:网站编辑 ‖ 来源:网站编辑美食博客    2015-10-10 23:49:32

在中国茶的历史上,茶被看做是一种高尚的礼品,纯洁的化身,吉祥的象征,从而使茶的内涵上升到了精神世界。在古代的许多场合,“吃茶”指的是男女婚姻之事。

吃茶与婚配的关系,在中国由来已久。唐太宗贞观十五年( 641),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时,她带去了茶叶并由此开创了西藏饮茶之风。《藏史》记载:在藏王松赞干布之孙时,“为茶叶输入西藏之始”。宋代时,著名诗人陆游在《老学庵笔记》中对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男女青年吃茶订婚的风俗,更有详细记载:“辰、沅、靖各州之蛮,男女未嫁娶时,相聚踏唱,歌日:

‘小娘子,叶底花,无事出来吃盏茶……”宋代的吴自牧在《梦粱录》中也谈到了当时杭城的婚嫁习俗:“丰富之家,以珠翠、首饰、金器、销金裙褶,及缎匹、茶饼,加以双羊牵送。”明末冯梦龙在《醒世恒言》中,也多次提到青年男女以茶行聘之事。在《陈多寿生死夫妻》一文中,就写到柳氏嫌贫爱富,要女儿退还陈家聘礼,另攀高亲时,其女儿说:“从没见过好人家女子吃两家茶”。清代郑板桥的《竹枝词》便是反映茶与婚姻的一个例证,其中写道:“溢江江口是奴家,郎若闲时来吃茶。黄土筑墙茅盖屋,门前一树紫荆花。”意思是一个纯情的农村姑娘,邀请郎君来自家“吃茶”,可谓是一语双关。它既道出了姑娘对郎君的钟情,又说出了要郎君托人来行聘礼,送去爱的信息。又如,清代曹雪芹的名著《红楼梦》里,凤姐笑着对黛玉道:“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,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?”这里说的“吃茶”就是订婚行聘之事。

茶作为一种文化在民俗婚姻礼中占有重要地位。由于婚姻是人一生中的大事,不可不慎重对待,因此在缔结婚约时“彩礼”的特别重要。“彩礼”除了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外,多为消灾佑福的吉祥之物。茶就是其中必备的一种,因为茶代表了“从一”的思想意味。明代郎瑛的《七修类稿》说得十分明白:“种茶下籽,不可移植,移植则不复生也,故女子受聘,谓之吃茶。又聘以茶为礼者,见其从一之义。”这种说法在明代许次纾的《茶疏》考本中也有类似记载。古人认为茶树只能用种子繁殖,移植就会枯死显然是一种误解,但以此祝愿男女青年爱情“从一”、“至死不移”,这是符合我国传统道德的。这种观念,在清代曹廷栋的《种茶子歌》中得到了充分的阐述:“百凡卉木移根种,独有茶树宜种子。茁芽安土不耐迁,天生胶固性如此。…

订婚是确定婚姻关系的一个重要形式,只有经过订婚这个阶段才算有效。订婚在民间的叫法很多(有订亲、定亲、送定、小聘、送酒和过茶等),几乎是一地一个说法。订婚的仪式也各不相同,不过有一点却是共同的,就是男方按礼俗要向女家送一定的礼品。比如在京津和河北一带的农村,订婚叫做“送小礼”,其中包括首饰、衣料、酒和特殊的食品,茶是必不可少的。再过一定时间后,还要“送大礼”,也称“送彩礼”。大礼所送的衣料、首饰、钱财要比小礼多。在大礼中,茶叶、龙风饼、枣、花生等是具有象征寓意的礼品,必不可少。女方接到男方家的彩礼之后也要准备嫁妆,其中一对茶叶罐和梳妆盒是不能缺少的。这些程序完毕之后才算完聘。

由于茶在订婚中是如此的重要,因此民间男女订婚称为“下茶”、“茶定”、“受茶”。旧时问姑娘是否“受茶”就是问她是否订婚了,当时还有“一家不吃两家茶”的谚语。由此可见,茶与婚姻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