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能同吃
原因是:
《本草纲目》中有记载:“鹿肉不可同雉肉、菰蒲、鲍鱼、虾食,发恶疮。”因鹿肉甘温补阳,而野鸡肉酸而微寒。二者食物药性不协,同食后会有不利于人体的化合物产生,不利于健康。
鹿肉+枸杞:
鹿肉+红枣:
鹿肉+山药:
酱鹿肉
红醋鹿肉粒
人参鹿肉汤
野鸡+鹿肉:
野鸡+鲇鱼:
野鸡+猪肝:
鹿肉+鲇鱼:
鹿肉+野鸡: